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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庐山管理局农民建房购房快速报批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时间:2011-09-13 15:35:28 来源: 作者:
全山各有关单位: 为规范农民建房行为,根据大九江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求,结合我山实际,特制定以高效便捷、跟踪服务、超时问责为主要内容的《庐山管理局农民建房购房快速报批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庐山管理局农民建房购房快速报批 实 施 办 法 一、申报代理员制度 由主管单位确定其申报代理员,报管理局备案。主管单位为综合垦殖场和茶科所。 (一)申报代理员要求 政治素质强,业务水平高,作风正派,热心为建房购房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和优质服务。 (二)申报代理员职责 1.全权负责建房审批业务和联络跟踪服务,是快速报批办事的首要责任人。 2.建立台账,详细登记农民建房购房的相关信息资料。 3.主动协调农民建房购房的审批办理,掌握办理进度和结果,督促按时完成审批。 4.负责各级单位之间呈报材料的传递送审、跟踪服务,并最终将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。 二、办理流程 (一)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建房农民,向主管单位提出书面建房申请,在公寓式居民小区购买或在集中居住点自建房屋,在适宜散建的宅基地改建房屋。 (二)村组公示 1.村委会收到农民建房申请,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,在村民小组、村委会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,无异议后由村民小组、村委会签署意见报主管单位,填写《庐山管理局农民建房审批表》。 2.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申报代理员应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。如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,申报代理员应当场指导更正。 (三)主管单位审查 1.主管单位15日内协调组织建设(规划)、国土、环保部门相关人员实地调查,无异议后,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(规划)部门审批。 2.主管部门申报代理员负责全程跟踪服务,掌握审批办事进度和结果,督促按时完成审批办事任务。 (四)管理局批准 1.主管单位申报代理员将审查意见及申请资料报送建设(规划)部门的申报代理员,由建设(规划)部门申报代理员报送管理局基建领导小组审批。 2.管理局基建领导小组15日内召集国土、建设(规划)等相关部门研究审批完毕。建设(规划)部门申报代理员负责全程跟踪服务,掌握审批办事进度和结果,督促按时完成审批办事任务。 3.经批准同意的,由建设(规划)部门申报代理员通知主管单位申报代理员领取后转交村委会,村委会在申请人所在地的村、组进行公示,再向申请人核发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。建房人凭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。 4.建房申请人在取得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和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后,开工前应经主管单位验证,设计图纸交主管单位审查,符合要求的,主管单位及建设(规划)部门派人员现场放线定位,所选施工队伍或工匠须报主管单位备案。 附件:农民建房购房快速报批操作流程图 附件 农民建房购房快速报批操作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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